成都东部新区山洪灾害防御
“电子围栏”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现就山洪灾害防御“电子围栏”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成都东部新区山洪灾害防御“电子围栏”服务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8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
1.“电子围栏”自动告警通知服务,不低于30万条手机短信信息推送能力。
2.“电子围栏”自动告警配套信息采集服务点位2个,并通过配套网络服务将采集数据传输回传至东部新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信息采集服务点位配套网络服务,传输能力应不低于4MBps/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参与比选活动的,须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组成和要求
(一)采购项目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承诺函;
3.类似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2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要求
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与采购项目报价函一起加盖骑缝章。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装订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文件将不予签收。凡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资料留存,概不退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形式
响应文件必须由专人递交或以邮件形式寄送(须在邮寄上注明项目名称,参加比选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且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寄达,否则将拒绝该报价资料)到公告指定地点,其它一切传真、电子邮件响应文件资料均视为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9日上午12:00
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二楼206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水务监管事务中心三楼201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3795719548。
八、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签约履约
(一)中标方不得将成交的该项目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二)收到中标通知后,中标方与采购方按通知要求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方比选公告、中标方响应文件资料、补充说明等。
十、付款
(一)按询价采购的中标价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费用。
(三)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和请款申请后,采购方在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转账支付。
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
2023年5月22日